青年輔導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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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青年輔導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20條,財團法人及其董事、監察人應遵守有關法令及捐助章程或遺囑訂定之目的及管理方法,以處理財團法人之財產及業務。這意味著財團法人及其董事、監察人應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並按照捐助章程或遺囑所訂定的目的和管理方法進行財產和業務的處理。例如,如果捐助章程規定該財團法人的目的是推動青年輔導事務,董事、監察人和財團法人本身都需要依法遵循這一目的,並按照章程所規定的管理方法來處理財產和業務。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或章程規定,就可能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或處分。
- 法人名詞
- 監察人名詞
- 法令名詞
- 遺囑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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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