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組織通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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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監獄之衛生計畫及其設施與指導事項。 二、傳染病預防事項。 三、護理之訓練事項。 四、受刑人健康檢查事項。 五、受刑人特別檢查事項。 六、病舍之管理事項。 七、受刑人疾病醫治事項。 八、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事項。 九、環境衛生清潔檢查、指導事項。 十、受刑人戒護住院、保外醫治或死亡陳報及通知事項。 十一、藥物濫用之防治及輔導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心理、生理、衛生、保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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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組織通則第6條,衛生科所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一、監獄之衛生計畫及其設施與指導事項:該科負責制定監獄的衛生計畫,以及監獄內相關設施的規劃和指導事項。 二、傳染病預防事項:衛生科負責處理監獄內的傳染病預防措施。 三、護理之訓練事項:該科負責監獄護理人員的培訓事項。 四、受刑人健康檢查事項:衛生科負責處理受刑人的健康檢查。 五、受刑人特別檢查事項:該科負責處理受刑人的特殊檢查事項。 六、病舍之管理事項:衛生科負責病舍的管理工作。 七、受刑人疾病醫治事項:該科負責處理受刑人的疾病治療事項。 八、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事項:衛生科負責管理藥品的調劑、儲備以及醫療器械的使用。 九、環境衛生清潔檢查、指導事項:該科負責監獄環境的衛生清潔檢查和指導事項。 十、受刑人戒護住院、保外醫治或死亡陳報及通知事項:衛生科負責處理受刑人的戒護住院、保外醫治或死亡的陳報和通知事項。 十一、藥物濫用之防治及輔導事項:該科負責處理藥物濫用的防治和輔導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心理、生理、衛生、保健事項:衛生科負責處理其他與心理、生理、衛生和保健相關的事項。 作為該科的責任所在,衛生科應負責確保監獄環境的衛生和傳染病預防,同時提供適當的醫療和護理,並確保受刑人的健康和福祉。另外,衛生科也需負責監督藥品管理和環境清潔檢查,並提供相應的指導和培訓。
- 受刑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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