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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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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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5條,該學院的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及員額,是由編制表來確定的。然而,這裡並沒有提到具體的編制表內容,所以無法提供進一步的解釋。
立法沿革 1 版
(1020430 制定)
本學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20430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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