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22

快速跳轉
  1. 1.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件,審查會應為公告宣示平復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之決議。
  2. 2.本條例第二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情形,對於撤銷效力所及之處分,審查會應為公告宣示平復司法不法之決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第 22 條,根據上述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與之直接相關的內容或範例。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法規
  •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法規
  •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法規
  • 宣示名詞
  • 第二十條之一第一項條文
  • 撤銷名詞
  •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20-1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22 條規定:「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