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 8-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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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每一案件提供二份中文鑑定書。
- 2.前項鑑定案件,需加發中文或英文鑑定書者,除符合前條情形免予收費外,每份計收工本費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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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第 8-1 條,當局對於血緣關係鑑定案件的收費標準進行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1. 每一個血緣關係鑑定案件將提供兩份中文鑑定書。就這一點而言,當局在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時,每一個案件都會製作兩份中文的鑑定書。 2. 如果在鑑定案件中還需要額外提供中文或英文鑑定書的情況下,除非符合前條情形免予收費,否則每一份的工本費為新臺幣一百五十元。換句話說,如果需要額外提供中文或英文的鑑定書,每一份都要支付一百五十元的費用。 根據這些規定,法務部調查局在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時,明確了相關的收費標準,對於需要提供多份鑑定書的情況以及需要提供中文或英文鑑定書的情況都有相對應的收費要求。
- 緣名詞
- 鑑定名詞
- 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 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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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