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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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資源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矯正機關名籍、檔案管理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二、收容人生活給養、金錢與物品保管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三、矯正機關勒戒、戒治費用收取業務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四、矯正機關收容人福利事項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五、矯正機關合作社業務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六、矯正機關新建、遷建、擴建、整建計畫之研擬、審核及督導。 七、矯正機關建築修繕、設施改善、設備採購計畫之規劃、審核及督導。 八、矯正機關經費出納之管理及監督。 九、矯正機關財產、物品、車輛及宿舍等事務管理之監督。 十、其他有關後勤資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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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第8條,後勤資源組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矯正機關名簿和檔案管理的規劃、指導和監督。 2. 收容人生活用品、金錢和物品保管的規劃、指導和監督。 3. 矯正機關勒戒和戒治費用收取業務的規劃、指導和監督。 4. 矯正機關收容人福利事項的規劃、指導和監督。 5. 矯正機關合作社業務的規劃、指導和監督。 6. 矯正機關新建、遷建、擴建和整建計畫的研擬、審核和督導。 7. 矯正機關建築修繕、設施改善、設備採購計畫的規劃、審核和督導。 8. 矯正機關經費出納的管理和監督。 9. 矯正機關財產、物品、車輛和宿舍等事務管理的監督。 10. 其他有關後勤資源的事項。 根據資料所述,後勤資源組負責管理矯正機關的資源和相關事務,包括管理名簿、檔案、財產和物品保管,指導勒戒和戒治費用收取業務,規劃收容人福利事項,協助合作社業務,研擬建築計畫和維護設施,管理經費出納和財產,以及監督相關事務等。具體而言,組織矯正機關的名簿和檔案管理,指導和監督收容人的生活需求和金錢物品的保管,督導勒戒和戒治費用的收取,確保收容人的福利和合作社業務的運作,研擬並監督新建、遷建、擴建、整建計畫,審核和監督建築修繕、設施改善和設備採購計畫,管理經費出納和財產物品車輛,監督宿舍等事務,以及處理其他相關後勤事項。 根據上述解釋,參考資料主要為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 收容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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