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 第 8 條

申請人資格條件、品德調查結果、書狀或專門著作評閱成績及面試成績之審查,由遴選委員會辦理。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第8條,申請人資格條件、品德調查結果、書狀或專門著作評閱成績及面試成績之審查,由遴選委員會辦理。根據台灣司法院的判例參照,在考試成績之評定中,典試委員或閱卷委員基於法律之授權,根據個人學識素養與經驗所為專門學術上獨立公正之智識判斷,具有高度之專業性與屬人性。此外,申請複查成績時,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根據法律及相關規定,審查遴選申請人的過程由遴選委員會進行,包括審查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品德調查結果、書狀或專門著作評閱成績及面試成績。具體審查程序及結果需參照該法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