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登錄規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聲請登錄之律師,有律師法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或違反同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或有其他不得執行職務之情形者,法院應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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