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8

快速跳轉

查緝機關、單位受理毒品案件之檢舉時,應迅即調查,依法辦理,對檢舉人之姓名應絕對保守秘密,並切實保障其安全。如有洩漏消息、稽延時日或藉端敲詐徇私庇縱等情事,或檢舉人挾嫌陷害,故為栽誣者,均應依法嚴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各查緝機關或單位在接受毒品案件檢舉時,應立即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同時應絕對保密檢舉人的姓名,確保其安全。如果機關或單位洩露消息、拖延處理時間、借口敲詐勒索或包庇、縱容犯罪行為,或者如果檢舉人以陷害為目的,即使栽贓他人,都應按照法律嚴肅處理。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民眾提供有關毒品犯罪的線索,並保護檢舉人的身份和安全。此外,該規定也強調機關或單位遵循正確的程序,以避免不當行為或滥用權力。檢舉人提供犯罪線索是打擊毒品犯罪不可或缺的一環,應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參考資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查緝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各查緝機關、單位受理毒品案件之檢舉時,應迅即調查,依法辦理,對檢舉人之姓名應絕對保守秘密,並切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