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10

快速跳轉

接收前在移交國已執行徒刑之日數、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之日數及接收程序所經之日數,均應以一日分別抵依前條轉換之有期徒刑一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10條的規定,接收前在移交國已執行的徒刑天數、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天數以及接收程序所經過的天數,都應以一日分別抵銷根據前條所轉換的有期徒刑一日。 參考資料中未具體提到有關具體案例或更多相關細節,因此無法舉出相關範例。

立法沿革 1

(1020104 制定)

接收前在移交國已執行徒刑之日數、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之日數及接收程序所經之日數,均應以一日分別抵依前條轉換之有期徒刑一日。

立法理由參照刑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明定應予折抵之情形。

(1020104 制定)

參照刑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明定應予折抵之情形。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 10 條規定:「接收前在移交國已執行徒刑之日數、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之日數及接收程序所經之日數,均應以一日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 1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