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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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 6 條規定了在使用戒具時應遵守的原則和注意事項。根據該條規定,使用戒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身體及名譽的保護。這意味著在使用戒具時,應注意不要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造成過度的身體傷害,並且應避免對其名譽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2. 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的戒具。這表示在執行拘提逮捕解送時,應避免在公眾場合中公然展示所使用的戒具,以保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隱私權和尊嚴。 3. 避免使用破損或不潔的戒具。這意味著在使用戒具時,應確保所使用的戒具是完好無損的,並且保持清潔以避免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造成任何不必要的傷害或感染。 參考資料:《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 比例原則名詞
- 被告名詞
- 犯罪嫌疑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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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