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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行刑法 第 4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維護受刑人之身體健康,監獄應供給飲食,並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器具。
  2. 受刑人得因宗教信仰或其他因素,請求監獄提供適當之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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