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監獄行刑法50

快速跳轉
  1. 1.為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並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必要時,得於監獄附設之。
  2. 2.醫療監獄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預防保健、篩檢、傳染病防治及飲食衛生等業務,得委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條所述,監獄行刑法第 50 條的兩個項目如下: 1. 為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並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必要時,得於監獄附設之。 這一項確定了為了確保監獄中的受刑人得到優質醫療,以及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監督機關可以設置醫療監獄。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在監獄內設立醫療設施。 2. 醫療監獄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預防保健、篩檢、傳染病防治及飲食衛生等業務,得委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辦理。 根據這一項,醫療監獄負責處理受刑人的疾病醫療、預防保健、篩檢、傳染病防治以及飲食衛生等業務。這些工作可以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代辦。 這兩項法條的範例可參考中華民國法務部所提供的規定,例如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的醫療監獄設施,以及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負責處理受刑人的疾病醫療和預防保健等業務。

立法沿革 3

(0341229 制定)

受刑人應令其入浴及剃鬚髮,其次數斟酌時令定之。

(0431214 全文修正)

受刑人除有不得已事由外,每日運動半小時至一小時。但因作業種類認為無運動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1081217 全文修正)

為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並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必要時,得於監獄附設之。   醫療監獄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預防保健、篩檢、傳染病防治及飲食衛生等業務,得委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辦理。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增訂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提供在院或療養服務,及得委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等業務之相關規定,以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

  • 受刑人名詞
(0341229 制定)

受刑人應令其入浴及剃鬚髮,其次數斟酌時令定之。

(0431214 全文修正)

受刑人除有不得已事由外,每日運動半小時至一小時。但因作業種類認為無運動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1081217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增訂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提供在院或療養服務,及得委由醫療機構或其他專業機構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等業務之相關規定,以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監獄行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獄行刑法第 50 條規定:「為維護受刑人在監獄內醫療品質,並提供住院或療養服務,監督機關得設置醫療監獄;必要時,得於監獄附設…」(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獄行刑法第 5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監獄行刑法第 5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