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羈押法88

快速跳轉
  1. 1.以書面提起申訴者,應填具申訴書,並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簽名或捺印: 一、申訴人之姓名。有委任代理人輔佐人者,其姓名、住居所。 二、申訴事實及發生時間。 三、申訴理由。 四、申訴年、月、日。
  2. 2.申訴人以言詞提起申訴者,由看守所人員代為填具申訴書,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其閱覽,確認內容無誤後,交其簽名或捺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羈押法第88條,當進行書面提起羈押申訴時,應填寫申訴書並載明以下事項:申訴人的姓名,如果有委任代理人或輔佐人,應載明其姓名和住居所;申訴的事實及發生時間;申訴的理由;申訴書的年、月、日。申訴人應在申訴書上簽名或蓋章。如果申訴人以口頭方式提起申訴,則由看守所人員代為填寫申訴書,並經向申訴人朗讀或讓其閱覽,確認內容無誤後,交由其簽名或捺印。 參考資料: - 羈押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53).

相關函釋 1

  • 代理人名詞
  • 輔佐人名詞
  • 住居所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羈押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羈押法第 88 條規定:「以書面提起申訴者,應填具申訴書,並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簽名或捺印: 一、申訴人之姓名。有委任代…」(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羈押法第 8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