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 2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監外作業
受刑人
在離監較近地區作業者,得視作業情形回本監或於監外用餐。
監外作業受刑人在離監較遠地區作業,有於監外留宿必要者,監獄得指定其留宿處所,並報監督機關
核
准。
前項留宿處所以監獄設置者為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