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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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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監外作業受刑人遇有急病或重大意外傷害時,在場監獄人員或作業協力單位應立即護送醫療機構治療,並即通知監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 24 條,當受監外作業的受刑人遇到急病或重大意外傷害時,監獄人員或作業協力單位應立即將其護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並立即通知監獄方面。這一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受刑人在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立即獲得適當的醫療處理。例如,若受刑人在監外工作期間突然感到不適或發生嚴重意外事故,監獄人員或作業協力單位應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治療,同時立即通知監獄,以確保他們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援助。

  • 受刑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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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 24 條規定:「從事監外作業受刑人遇有急病或重大意外傷害時,在場監獄人員或作業協力單位應立即護送醫療機構治療,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