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受刑人從事戒護監外作業,應就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遴選之: 一、在監執行逾一個月。 二、健康情形適於監外作業。 三、最近六個月內無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
  2. 拘役或易服勞役之受刑人具有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條件,得遴選其從事戒護監外作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