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少年輔育院條例29

快速跳轉

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並附送在院之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行紀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輔育院條例第29條的規定,在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並交付保護管束給學生出院時,須向該管轄的少年法庭報告並附上該學生在院期間的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行紀錄。 參考資料:少年輔育院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60038

立法沿革 1

(0560815 制定)

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並附送在院之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行紀錄。

  • 感化教育名詞
  • 保護管束名詞
  • 少年名詞
(0560815 制定)

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並附送在院之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行紀錄。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少年輔育院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少年輔育院條例第 29 條規定:「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並附送在院之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少年輔育院條例第 2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少年輔育院條例第 2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