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受獎懲時,應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
根據少年輔育院條例第50條,當學生受到獎勵或懲罰時,學校應立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的親屬。這意味著學校有責任在學生受到獎勵或處罰時,向學生的家長、監護人或其他親屬提供相關通知。這樣可以確保家長、監護人或親屬能夠及時了解學生的獎勵或懲罰情況,並參與相關事宜的討論和處理。具體的通知方式和內容可能根據學校的規定和學生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學生受獎懲時,應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
學生受獎懲時,應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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