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育院對於在院學生技能教育,應分「基礎作業」、「應用作業」兩階段實施,但身心殘障,或不勝操作者,得免受技能教育。
根據少年輔育院教育實施辦法第10條:輔育院對在院學生進行技能教育時,必須分為「基礎作業」和「應用作業」兩個階段進行。但是,如果學生身心殘障或無法勝任操作的話,可以免除接受技能教育。 [參考資料:少年輔育院教育實施辦法,行政院社會及家庭署,2013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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