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5

快速跳轉
  1. 1.與眷屬同住時應遵行事項如下: 一、處所內設備應妥為保管,如有損壞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二、被告應配合看守所作息。 三、於處所內,不得有賭博、飲酒或其他不正當之行為。 四、處所使用人應維護環境整潔。 五、不得持有違禁物品,私有財物應自行檢點保管。 六、同住期間屆滿,應即按時離開指定處所,不得藉故拖延。 七、同住處所倘無炊煮設備,不得在處所內炊煮。 八、同住眷屬應自備飲食。 九、傳染病流行期間應配合看守所各項防疫措施。 十、其他應遵行事項。
  2. 2.與眷屬同住期間之被告或眷屬有違背前項情事,看守所得隨時停止其同住,並報請監督機關備查。如有犯罪行為,看守所應陳報監督機關,並移送該管檢察署偵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了被告與眷屬同住時應遵行的各項事項,包括: 1. 處所內設備的保管責任:被告與眷屬同住期間,應妥善保管處所內的設備,如果有損壞或短少,則需要按價賠償。 2. 配合看守所作息:被告應配合看守所的作息安排。 3. 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在處所內,被告不得從事賭博、飲酒或其他不正當的行為。 4. 維護環境整潔:處所使用人應該維護處所的環境整潔。 5. 不得持有違禁物品:被告不得持有違禁物品,私有財物應自行檢點保管。 6. 按時離開指定處所:同住期間屆滿,被告應該按時離開指定的處所,不得藉故拖延。 7. 不得在處所內炊煮:如果同住處所沒有炊煮設備,則被告不得在處所內炊煮。 8. 眷屬自備飲食:與被告同住的眷屬應該自備飲食。 9. 配合防疫措施:在傳染病流行期間,被告應該配合看守所的防疫措施。 10. 其他應遵行事項:除了上述事項之外,還有其他應遵行的事項。 如果被告或眷屬違背了上述事項,看守所有權隨時停止他們的同住,並報請監督機關備查。如果有犯罪行為,則看守所應該陳報監督機關,並移送相關檢察署進行調查。 以上解釋參考了《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文,包括刑事訴訟法第103條、第105條第1項至第4項,以及《委託人或相對人應予給付報酬之給付辦法》、《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等相關法規。

  • 被告名詞
  • 持有名詞
  • 違禁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與眷屬同住時應遵行事項如下: 一、處所內設備應妥為保管,如有損壞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二、被告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