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9.07.15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2開分頁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看守所: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看守所,及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 二、看守所長官:指前款看守所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 三、眷屬:指被告之配偶、直系血親
3開分頁 ›
  1. 依本法第七十六條獎勵被告之方式如下: 一、公開表揚:由看守所長官於適當場合為之。 二、發給獎狀:發給記載獎勵行為內容之獎狀。 三、增加接見次數:合併或個別增加一次至三次。 四、給與適當之獎金或獎品:一般性獎金,每人每次最高額以新臺幣五千元為限。參加比賽之獎金,依相關比賽規定給與之。給與具正面、勵志或鼓勵性質之獎品。 五、其他特別獎勵:被告入所後最近六個月內無懲罰紀錄者,得給予與眷屬在指定處所同住之獎勵。但經禁止接見通信者,不予特別獎勵。
  2. 前項獎勵基準如附表。
  3. 給予第一項第五款特別獎勵,看守所應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4開分頁 ›
  1. 前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與眷屬同住,係指於看守所之指定處所及期間,使被告與眷屬生活或相處。
  2. 與眷屬同住,每次以三日為限。
  3. 與被告同住之眷屬,應向看守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足資證明雙方關係之證明文件。
5開分頁 ›
  1. 與眷屬同住時應遵行事項如下: 一、處所內設備應妥為保管,如有損壞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二、被告應配合看守所作息。 三、於處所內,不得有賭博、飲酒或其他不正當之行為。 四、處所使用人應維護環境整潔。 五、不得持有違禁物品,私有財物應自行檢點保管。 六、同住期間屆滿,應即按時離開指定處所,不得藉故拖延。 七、同住處所倘無炊煮設備,不得在處所內炊煮。 八、同住眷屬應自備飲食。 九、傳染病流行期間應配合看守所各項防疫措施。 十、其他應遵行事項。
  2. 與眷屬同住期間之被告或眷屬有違背前項情事,看守所得隨時停止其同住,並報請監督機關備查。如有犯罪行為,看守所應陳報監督機關,並移送該管檢察署偵辦。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被告獎勵實施辦法全文共 9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9.07.15,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