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3

快速跳轉
  1. 1.收容人請求自費於機關內延醫診治者,應以書面敘明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之醫師,並檢附於機關內接受醫治之醫師囑言或診斷書,向機關提出申請。經機關審查准後,收容人得自行延請或委請最近親屬或家屬自費延請醫師進入機關診治。
  2. 2.診治對象為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其接見通信之被告時,看守所應檢具相關資料,通知為裁定羈押之法院或檢察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第3條,收容人如果希望自費在機關內接受醫療治療,需要以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包括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的醫師,以及醫師的囑言或診斷書。在機關審查核准後,收容人可以自行延請或委託最近親屬或家屬來延請醫師進入機關診治。如果診治對象是被法院裁定禁止接見通信的被告,看守所則應提供相關資料通知裁定羈押的法院或檢察官。 參考資料: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內政部法令公報)

  • 收容名詞
  • 名詞
  • 羈押名詞
  • 被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收容人請求自費於機關內延醫診治者,應以書面敘明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之醫師,並檢附於機關內接受醫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