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3

快速跳轉
  1. 1.本辦法所指科技設備種類如下: 一、監控設備:指以影音或數據資料傳輸等方式,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監錄、定位追蹤等管控之設備。 二、檢查設備:指以接觸或接觸方式,對相關之人、物或其他設施進行檢查之設備。 三、採集設備:指以接觸或非接觸方式,對人員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之設備。 四、辨識設備:指以接觸或非接觸方式,並運用生物或非生物辨識科技,對人員、車輛、物品等進行相關特徵識別之設備。 五、門禁設備:指以電磁感應方式、或運用前款辨識功能,進行人員、車輛、物品管制之設備。
  2. 2.科技設備具前項數款功能者,機關得採用作為複合式設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本條所指的科技設備包括監控設備、檢查設備、採集設備、辨識設備和門禁設備。監控設備是指透過影音或數據資料的傳輸方式,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監錄、定位追蹤等管控的設備。檢查設備是指以接觸或非接觸的方式,對相關的人、物或其他設施進行檢查的設備。採集設備是指以接觸或非接觸的方式,對人員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的設備。辨識設備是指以接觸或非接觸的方式,並運用生物或非生物辨識科技,對人員、車輛、物品等進行相關特徵識別的設備。門禁設備是指以電磁感應方式或運用辨識功能,進行人員、車輛、物品管制的設備。如果科技設備具備上述功能的多項功能,機關可以選擇採用複合式設備。参考资料:行政院法制局「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全文版)」。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辦法所指科技設備種類如下: 一、監控設備:指以影音或數據資料傳輸等方式,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監…」(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