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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6 條

主管機關第二十二條規定檢查後,未發現有違反本法規定之情事者,經該公務機關同意後,得公布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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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個資法第 26 條規定,主管機關對非公務機關檢查後若未發現違法,須經該機關同意才能公布合規結果。

Q · 個資檢查通過了,主管機關會自己公告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6 條,主管機關依第 22 條檢查後未發現違法情事者,必須經被檢查的非公務機關同意,才能公布檢查結果。這跟第 25 條的違法公告(主管機關可逕行公告)剛好相反。實務上,企業收到主管機關徵詢同意函時,可主動爭取作為合規佐證(如 ISO 27001 稽核、併購 DD、客戶信任建立),但建議先確認公告文字版本再簽署。

白話解讀

政府來查你公司的個資管理,查完沒問題,這件事你想讓全世界知道嗎?依這條,想讓外界知道沒那麼簡單,主管機關不能自己跑去開記者會公布「某公司通過個資檢查」,它必須徵得你的同意才能這麼做。反過來看這條,它等於告訴你一件事:檢查合格這個「好消息」,是一個你可以主動操控的品牌資產。同意公布,你就取得官方背書;不同意公布,主管機關就必須閉嘴。這跟違反本法被公告(第25條)剛好形成對比:違法的公告你擋不住,守法的公告完全在你掌握中。看清這個不對稱性,你就理解了為什麼會有人主動要求主管機關公布檢查結果。

法律定性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6 條規範主管機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對非公務機關完成第 22 條檢查後,若未發現違法情事,必須經被檢查機關同意,始得對外公布檢查結果。此條建立「合規結果公告同意原則」,與第 25 條「違法強制公告」形成互補設計,兼顧行政透明與企業名譽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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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主管機關查我們公司沒事,會自動公告嗎?

不會,依個資法第 26 條必須先取得你公司同意。

Q2個資法第 26 條跟第 25 條差在哪?

26 條是合規公告須同意,25 條是違法強制公告,主管機關可逕行公告。

Q3同意公布檢查結果有什麼好處?

可作為 ISO 稽核、客戶信任、併購 DD、反駁同業質疑的官方背書文件。

Q4可以拒絕主管機關公布檢查結果嗎?

可以,依本條規定必須經同意,拒絕不需理由也不會產生不利後果。

Q5同意公告前要注意什麼?

先要求看公告文字草稿、確認措辭精確、協商公告平台與保留期間後再簽。

Q6個資檢查結果公告對企業是好事還是壞事?

雙面刃,正面背書但可能引發同業關注,需評估公關價值與風險再決定。

Q7主管機關沒問就公告了怎麼辦?

違反本條規定,可要求撤除並依國家賠償法求償。

Q8公告檢查結果的法律效力是多久?

本條未明定時效,但公告僅證明檢查當下狀態,後續仍須持續維持合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icle_26article_25
公告觸發條件檢查後未發現違法情事經查有違反本法情事
公告是否須同意須經非公務機關同意主管機關得逕行公告
公告性質獎勵性/信任背書懲罰性/警示公眾
被公告者反應可選擇拒絕、可協商措辭得依訴願法救濟但不能事前阻止
對品牌影響正向資產(可控)負向衝擊(不可控)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第148條(個人情報保護委員会の公表)- 違法時可公告,合規時無強制公告機制,類似精神
🇰🇷 韓國개인정보 보호법 제66조(위반사실의 공표)- 主要規範違法公告,合規公告無對應條文
🇨🇳 中國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5条(处理结果公开)- 規範違法處罰公告,合規無對應
🇩🇪 德國BDSG § 40 / DSGVO Art. 58(監督機構職權)- DSGVO 偏重違規公告,合規檢查結果公布實務上需個案徵詢
🇫🇷 法國Loi Informatique et Libertés / CNIL délibération - CNIL 公告以裁罰決定為主,合規檢查無強制公告
🇺🇸 美國FTC Act § 5 / Consent Decree - FTC 和解令公開為原則,無「合規不公告」對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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