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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46 條

犯本章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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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個資法第 46 條規定,違反個資法刑章之罪若同時觸犯其他法律且該法刑度較重,從較重者處罰。

Q · 違反個資法刑責就是最高五年嗎?

依個資法第 46 條,違反個資法刑章(第 41 至 45 條)之罪,若同一行為另觸犯其他法律且該法處罰較重,從較重者判決。例如盜用個資進行網路詐騙,個資法第 41 條最高五年,但刑法第 339 條之 4 加重詐欺最高七年,依本條從加重詐欺處罰,不是兩條相加,也不是個資法優先。

白話解讀

很多人以為個資法第41條頂多五年有期徒刑,所以就算被抓也不算太嚴重。這條直接打穿這個認知。它的邏輯很簡單:違反個資法的同一個行為,如果還觸犯其他法律,而且那個法律的處罰更重,就用重的那個判。盜用別人個資透過網路、電信去詐騙,個資法第41條最高五年,但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可以到七年,這時候七年不是疊加,是直接取代五年。立法者不想給違法者「挑法律」的空間。你不能說「我只想承擔個資法的責任」,檢察官會幫你找最重的那條適用。對被害人而言,這條是放大器:報案時不只描述個資被盜,要描述後續所有損害,讓檢察官能串起多條罪。對被告來說,這條是警訊:個資法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法律定性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6 條為刑章從重處罰原則之規範,明定違反第 41 至 45 條之罪若同時觸犯其他法律且該法刑度較重者,依較重之他法處罰。此條打破特別法優先一般法之傳統法理,避免特別法成為違法者規避重罪之保護傘。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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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個資法第 46 條是什麼?

刑章從重處罰條款,違反個資法若觸犯更重罪名從重判

Q2個資法刑責最高就是五年嗎?

不一定。觸犯加重詐欺等更重罪名時依第 46 條從重

Q3個資法和加重詐欺哪個重?

加重詐欺最高七年,重於個資法第 41 條最高五年

Q4個資被盜去詐騙報案要告什麼?

同時列個資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讓檢察官選最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個資法第41條刑法339-4加重詐欺刑法210偽造私文書
適用罪名違反個資法蒐集利用透過網路電信媒介詐欺偽造他人名義文書
最高刑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個資法第45條但書)非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 第180条(罰則の競合)+ 刑法 第54条(観念的競合・科刑上一罪)
🇰🇷 韓國개인정보보호법 제74조의2(형의 가중)+ 형법 제40조(상상적 경합)
🇨🇳 中國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71条 + 刑法 第3条(罪刑法定)+ 想像競合「从一重处」
🇩🇪 德國BDSG § 42(Strafvorschriften)+ StGB § 52(Tateinheit, 想像競合)
🇫🇷 法國Code pénal 226-16 à 226-24(atteintes aux droits de la personne)+ Code pénal 132-3(concours d'infractions / non-cumul des peines)
🇺🇸 美國Blockburger v. United States test(same elements test)+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consecutive vs concurrent sentencing for related con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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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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