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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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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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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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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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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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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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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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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罰則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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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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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誠信原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比例原則),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正當合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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