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協調連繫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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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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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條是「執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協調連繫辦法」的第一條,這個辦法是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2條第1項所訂定的。 根據臺灣政府資料公開法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第1項規定,政府資訊公開法用詞定義參照的法律已於2013年3月29日廢止。我找不到別的資料與此相關。
-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
- 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4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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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