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6

快速跳轉
  1. 1.醫院終止業務時,應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於終止事由發生時起一個月內,向原登記發照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為終止登記。
  2. 2.醫院為前項之申請時,應將其保有個人資料之處理方法,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之規定,陳報原登記發照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准。
  3. 3.前二項之規定,為移轉給承接之醫院者,依第四條規定之變更登記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第 6 條,以下是各項規定的釋義: 1. 根據該條第一項規定,當醫院終止業務時,醫院需要在終止事由發生後的一個月內向原登記發照的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登記。這意味著醫院需要通知相關的主管機關並辦理相關的手續,以終止其業務。 範例:如果一家醫院決定結束營業,它必須在終止醫院業務後的一個月內向原登記發照的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登記。 2. 根據該條第二項規定,當醫院申請終止登記時,醫院需要按照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其處理個人資料的方法,並經原登記發照的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這意味著在終止登記之前,醫院需要提交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具體方法並經主管機關核准。 範例:當一家醫院申請終止登記時,醫院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詳細說明其將如何處理保存的個人資料,並等待主管機關的核准。 3. 根據該條第三項規定,如果醫院將個人資料轉移給接手的醫院,則需要根據第四條的規定進行變更登記來執行此項規定。這意味著當醫院將其保有的個人資料轉移到其他醫院時,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範例:如果一家醫院決定將其保有的個人資料轉移給另一家醫院,則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變更登記手續。

  • 第二十條第二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個人資料名詞
  • 第三十六條條文
  • 名詞
  • 第四條條文
  • 變更登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醫院終止業務時,應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於終止事由發生時起一個月內,向原登記發照之直轄市或縣(…」(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