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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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依貿易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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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 條,該規程是根據貿易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制定的。具體來說,根據貿易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的組織規程被制定出來。此規程用於指導和管理該委員會的運作和職責。根據這個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經濟部貿委會的設立是基於貿易法的規定,並且其組織和職責由組織規程來規定。然而,在所提供的資料中並未提及該規程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提供更多關於該規程的釋義和範例。
- 第十八條第二項條文
- 貿易法 第 18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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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