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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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置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組長、室主任、副組長、科長、視察、技正、專員、組員、技士、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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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7條的規定,該委員會的職位包括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組長、室主任、副組長、科長、視察、技正、專員、組員、技士和辦事員等。這些職位的設置和組織層級是根據該組織規程所制定的。作為一個範例,可以查看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官方網站或相關法規文件,以瞭解這些職位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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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