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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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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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第8條,各局需設立會計室,並指派一位會計主任,該職位的職務等級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會計主任的責任包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他所需的工作人員則根據本通則所訂的人員編制來派遣。 這意味著經濟部水利署的各河川局必須設立會計室,並擁有一位會計主任。會計主任的等級可從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中進行選聘。該職位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歲計、會計和統計相關事務。其他所需人員則按照本通則所規定的編制派遣。
立法沿革 1 版
(0910104 制定)
各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各局設會計室,及其所置人員職稱、官等、職等及職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10104 制定)
各局設會計室,及其所置人員職稱、官等、職等及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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