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日勤務,除女姓及年滿六十歲以上職員外,其餘員工均應輪值,每日員工各一人。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24條,該條規定值日勤務的分配方式。除了女性和年滿六十歲以上的員工之外,其他員工都應該進行輪值,每天輪流確保有一人執行值日勤務。 參考資料: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https://www.fa.gov.tw/ct.asp?xItem=1172347&ctNode=7778&mp=52 範例:根據記載在辦事細則的實施情況,每天都會有一位員工進行值日勤務。例如,星期一是員工A值日,星期二是員工B值日,依此類推。這樣的輪值制度可以確保值日勤務的公平分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