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每月舉行局務會議一次,以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室主管及指定人員組成之,此外與會議事項有關主辦人員得指定列席,會議規則另定之。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62條,該分局每月舉行局務會議一次,並由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室主管及指定的人員組成。另外,與會議事項有關的主辦人員可以指定人員列席,而會議的規則則由另行定定。這意味著該條款規定了分局局務會議的頻率、組成以及列席人員的指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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