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23命令變更耕作物之種類

快速跳轉

經濟部對於農業生產者,得因必要,令其變更耕作物之種類。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 23 條,經濟部有權在必要時要求農業生產者變更耕作物的種類。這意味著在特殊情況下,經濟部可以命令農民改變他們種植的作物種類。這項措施的目的是為了應對特殊狀況下的經濟需求或資源分配。具體的執行方式和細節可能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以了解在什麼情況下這項措施可以使用,以及如何確定變更作物的程序和條件。實際的案例可能需要參考具體的法律環境和經濟情況,以了解在什麼情況下這項措施被使用過。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 23 條規定:「經濟部對於農業生產者,得因必要,令其變更耕作物之種類。」(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