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車輛修繕及油量之管理,由秘書室辦理之。
依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52條之規定,該局的車輛修繕及油量管理工作由秘書室負責辦理。根據這項條文,該局的秘書室有責任管理局內的車輛修繕事宜,包括管理車輛的油量。這意味著該秘書室要確保局內的車輛維修得以順利進行,並監督車輛的油量,保障車輛的正常運作。然而,具體的執行細節需參考相關文件或法規,以確定該秘書室在車輛修繕及油量管理方面的具體職責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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