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組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其掌管事項如下: 一、關於水道變更及其治理計畫線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河川治理及防洪排水禦潮等工程建設計畫之審議與督導事 項。 三、關於河川管理及河海堤、區域排水工程設施維護管理之督導事 項。 四、關於水利設施災害防救方案之研擬與督導事項。 五、關於專案水工試驗事項。 六、關於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評估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 9 條,第四組的組長和副組長各一人,其掌管的事項包括: 1. 審議水道變更和治理計畫線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審核和訂定水道變更和治理計畫線相關事項。 2. 審議和監督河川治理、防洪排水和禦潮等工程建設計畫。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審核和監督河川治理、防洪排水和禦潮等工程建設計畫相關事項。 3. 督導河川管理、河海堤和區域排水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督導河川管理、河海堤和區域排水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 4. 研擬和督導水利設施災害防救方案。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研擬和督導水利設施災害防救方案。 5. 專案水工試驗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處理專案水工試驗相關事項。 6. 水利建造物的安全檢查評估事項。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進行水利建造物的安全檢查評估。 7. 其他暫時交辦的事項。 參考資料: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網站所公布的組織職掌,該組負責處理其他臨時交辦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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