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第七組、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法務室、資訊室等單位。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4條,本局設有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第七組、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法務室、資訊室等單位。這些單位負責該局的各項業務工作,包括標準檢驗相關的事務。例如,第一組可能負責特定領域的標準檢驗,第二組可能負責其他特定領域的標準檢驗,而秘書室則可能負責協助局長處理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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