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3-1

快速跳轉
  1. 1.財團法人財產之運用,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得為之投資,其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配合政府政策,或促進與財團法人設立目的或捐助章程所定業務相關之產業發展,而設立公司為有限責任股東,或擔任有限合夥之有限合夥人,其投資計畫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本部許可者,於其許可投資額度內辦理。 二、發行機構經中華信用評等公司評定之長期信用評等達BBB+等級以上,或經其他國際知名信用評等公司評定相當等級以上之無擔保公司債;其投資總額以財團法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五為限。但財團法人如有特殊原因,經敘明理由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報請本部許可者,其投資總額以財團法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三、國內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股票ETF),且投資時該基金前三年配息,換算平均每年殖利率達百分之二以上者;其投資總額以財團法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五為限。但財團法人如有特殊原因,經敘明理由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報請本部許可者,其投資總額以財團法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2. 2.財團法人為進行前項各款投資者,應先訂定內部投資評估、決策及停損之機制,並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報本部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3-1條規定了財團法人財產運用的投資項目和額度。根據這條規定: 1. 財團法人可以根據政府政策或促進財團法人設立目的或捐助章程所定業務相關的產業發展,設立有限責任股東公司或擔任有限合夥之有限合夥人,投資額度需要經過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經濟部許可。如果財團法人有特殊原因,並且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解釋其理由,可以請求經濟部許可投資額度可以高達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的百分之二十。 2. 財團法人進行這些投資前,需要訂定內部的投資評估、決策及停損機制,並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報經濟部備查。 參考資料: (一)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2018/6/12修正版 (二)中華民國法律資料庫-"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最新修正日期:2018/06/12 (三)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條例" 2018/6/21修正版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 3-1 條規定:「財團法人財產之運用,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得為之投資,其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配合政府政策,…」(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