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稱礦場安全監督員,指由主管機關指派從事有關礦場安全之檢查、管理及調查等監督業務者。
根據上述資料中的法律條文,礦場安全法第8條所指的礦場安全監督員,是由主管機關指派從事有關礦場安全之檢查、管理及調查等監督業務的人員。礦場安全監督員的職責包括對礦場進行安全檢查,並確保礦場的安全管理和調查相關的事故。此法條的適用範圍涉及礦場的各項安全事務,並由主管機關指派相關人員進行監督工作。 參考資料: 礦場安全法(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修正)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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