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運輸之坑道,其截面規格除應符合通風規定外,車廂與坑壁間距離至少應在○.五公尺以上;屬複線車道,車廂與車廂間距離至少應在○.三公尺以上。
根据《矿场安全法施行细则》第128条规定,軌道運輸的坑道,其截面规格应符合通风规定,并且車廂与坑壁之间的距离应至少在0.5公尺以上;属于复线车道的情况下,車廂与車廂之间的距离应至少在0.3公尺以上。 根据这个法规,矿山中的軌道運輸坑道必须符合一定的通风规定,并规定了車廂与坑壁之间的最小距离要求。同时,根据坑道类型的不同,即单线还是复线车道,规定了不同的車廂间距离的最小要求。 参考资料:《矿场安全法施行细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