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時應立即停止井內施炸及穿孔作業。
根據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181條規定,當發生雷電時,礦場應立即停止井內的施炸及穿孔作業。這是為了避免雷電對井內作業人員以及周邊環境的安全造成威脅。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礦場的作業在雷電發生時能立即停止,以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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