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第 1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火藥庫設置登記證有效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得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
主管機關
申請展延並換發登記證: 一、工程合約書或工期展延證明文件。 二、火藥庫設置單位同意書。 三、其他相關文件。
申請換發登記證時,因礦業權展限、工程展延或火藥庫用地續租辦理中,提出證明文件者,得予
核
發登記證,但有效期限最長以一年為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