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4

快速跳轉
  1. 1.爆破專人員訓練之參訓人員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年齡未六十歲之成年人。 二、無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之一。
  2. 2.前項爆破專業人員之訓練參訓人員,應檢附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准: 一、最新個人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記事內容之文件影本。 二、最近六個月半身脫帽一吋照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4條的規定,針對爆破專業人員的參訓人員資格和所需的書件,以下是相關的解釋和範例: 1. 爆破專業人員訓練之參訓人員資格: - 年齡未逾六十歲之成年人:若要成為爆破專業人員訓練的參訓人員,年齡需在60歲以下,並且必須是已成年的人。 - 無本條例第26條第1款至第3款情形之一:指的是參訓人員不能具備本法第26條第1款至第3款中所規定的不適合成為爆破專業人員的情況。 2. 參訓人員申請核准所需書件: - 最新個人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在申請核准時,參訓人員需要提供其最新個人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這是為了確認其身份和個人資訊的真實性。 - 最近六個月半身脫帽一吋照片一張:在申請核准時,參訓人員需要提供最近六個月的半身脫帽一吋照片一張。這是用於辨識和識別參訓人員的外貌特徵。 以上解釋是根據《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進行的,可參考最新的相關法規和規章制度。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爆破專業人員訓練之參訓人員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年齡未逾六十歲之成年人。 二、無本條例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