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條規定之用人成本,每人每月補助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酌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業者之相關人事支出、相同行業平均工資行情、受補助石油設施營運特性等因素核定實施。
根據所提供的法規,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第 21 條規定,用人成本的補助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根據以下因素來核定實施: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業者的相關人事支出、相同行業的平均工資行情以及受補助的石油設施營運特性。 這意味著補助金額將根據這些因素來計算,以確保補助能夠合理地反映業者的實際成本和需求。例如,如果某個地區的基本工資較高,業者的人事支出也較高,相應地,補助金額可能會較高以反映這些成本差異。 資料來源: - 台灣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s://www.moeaboe.gov.tw/):提供關於補助辦法和相關指南的最新資訊。 - 《石油管理法》和《石油補助辦法》:提供有關石油基金用途、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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