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技師法施行細則19

快速跳轉

外國人依本法執行技師業務應使用中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技師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外國人在執行技師業務時應使用中文。這表示外國技師在台灣工作時需要具備良好的中文能力,以便更好地進行工作。若外國技師無法理解和使用中文,可能會對其工作能力和效率產生負面影響。例如,若外國技師無法理解雇主提出的工作要求或與台灣同事進行溝通,可能會影響到工作的進行和團隊合作。因此,外國技師需要具備中文能力,才能適應台灣的技師工作環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技師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技師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外國人依本法執行技師業務應使用中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技師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