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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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依本法執行技師業務應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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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技師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外國人在執行技師業務時應使用中文。這表示外國技師在台灣工作時需要具備良好的中文能力,以便更好地進行工作。若外國技師無法理解和使用中文,可能會對其工作能力和效率產生負面影響。例如,若外國技師無法理解雇主提出的工作要求或與台灣同事進行溝通,可能會影響到工作的進行和團隊合作。因此,外國技師需要具備中文能力,才能適應台灣的技師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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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