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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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第15條,公民營事業在完成委託開發工業區之後,需要依實際支付之開發成本進行結算。結算可以根據審計法令進行,或者可以由會計師進行查核簽證後,再提交給委託開發的工業主管機關核定。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1997年11月21日修訂。
- 審計法法規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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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