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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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第5條,當工業主管機關進行委託時,應以公開甄選的方式來決定受委託的人。這表示工業主管機關在選擇受委託人時,應該進行公開的甄選過程,不得偏袒某個特定的人或組織。公開甄選可以確保公正、公平和透明,並使得最有適任能力的人獲得委託的機會。一個例子可以是,工業主管機關在進行委託時,開放申請,接受有與該委託相關經驗和能力的人提交申請,然後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等程序,最後根據評估的結果選擇最適合的人擔任委託職務。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二條第一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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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