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 第 7 條
參與甄選者應備妥前條第五款規定之文件,連同經營管理計畫及財務計畫,向工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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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第7條,參與甄選者在提出申請時,需要準備符合前條第五款規定之文件、經營管理計畫以及財務計畫。具體來說,參考《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第6條第5款,前述規定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對申請者的資格要求、營運管理方案、營運財務預估等相關文件。舉個例子,參與甄選者需要提供符合工業主管機關要求的公司設立文件、公司章程、經營團隊背景、財務報表、投資計劃、經營策略等相關文件,以展示其對該營運項目的能力和可行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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