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的第1條規定是基於《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的授權而訂定的。根據這條規定,該辦法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的設置與管理,並且提供相關的輔導措施。該辦法可能包括有關事業廢棄物設施建立的要件、程序、許可申請和核准等相關規定。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我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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